表文應該合理化
自從1947年師尊回天交命,祖師大權落在師母身上,辦道的表文署名師母孫慧明,一直到1987年有道親向政府立案,一貫道總會成立之後,我們發一組的龍天表文署名變成欽加頂恩張光璧孫慧明,申請詞也是。還有一個問題,師尊主化的時候表文是欽加保恩,師母是欽加頂恩。把師尊師母全放在欽加頂恩底下也不對。(頂恩保恩是過往的道階)
就事論事,這表文祖師署名部份不太合理,因為師尊張光璧已經回天交命,不再有權柄。想不通老前人怎麼會接受這樣的改變?老前人並沒有參加總會,我們沒有加入總會的道場何必受他們的約束?
更正錯誤追求真善美人人有責!
就事論事,這表文祖師署名部份不太合理,因為師尊張光璧已經回天交命,不再有權柄。想不通老前人怎麼會接受這樣的改變?老前人並沒有參加總會,我們沒有加入總會的道場何必受他們的約束?
這樣的表文採行了三四十年至今,雖然不影響效力,但是現在事過境遷總覺得它是大瑕疵。大道追求真善美,我雖然只是一個小小點傳師,但是更正錯誤追求真善美人人有責,祈願老母准以擺脫不合理的約制,恢復原本格式。
我是完美主義者,雖然道運已經來到末後的末後,不過作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開始動腦筋在這上面。不知這個想法是否合乎母意?
我是完美主義者,雖然道運已經來到末後的末後,不過作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開始動腦筋在這上面。不知這個想法是否合乎母意?
更正錯誤追求真善美人人有責!
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