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的法理
民間法律上有所謂公訴罪與民事賠償,其原理也不離開因果報應法則。公訴罪是以公家的立場對危害公共秩序的人的罪狀處置。至於民事賠償是針對由於該行為對他人造成身心傷害與財產損失的救濟。
例如過失傷害或過失殺人,在法律上會產生兩個責任,公訴罪與民事賠償。法院要審判該行為者的公訴罪,另外還得負民事賠償責任。一個行為在法律上要負兩個責任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一種重大的行為不管有沒有擔負法律上的責任,受到該有的處分,都得要受到因果報應的法則的統治,背負著因果業力。一個修行人常常在作懺悔,懺悔的意義在哪?結果如何?
當事件發生時,修行人所能夠懺悔的部份是屬於公訴罪的部份,公訴罪是屬靈的,屬於自己與上天的關系,與自己良心狀態有關係。懺悔之後上天不再責怪,個人的罪性消除,恢復為一個好人,但是還有民事賠償方面無法懺悔,必須償付,因果效應才能獲得了斷。
換句話說,當事人雖然(對上天)懺悔了,但是因果報應還是免不了,時機成熟還是得報應。那麼,懺悔有意義嗎?當然有!誠意懺悔得到上天的諒解,消除罪性,沒有愧疚,恢復單純善良的心,靈性的道路上繼續往前走。
懺悔屬靈性範疇,民事賠償屬於物質世界範疇。因果報應既屬靈性又屬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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