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不能世襲

2016.02.02

昨天去台北參加我的母壇育德佛堂重新安座典禮,又發現了一項謬誤。壇主兼點傳師找來了前人的兒子曹經理以前人的姿態擔任安座,很明顯地她把前人兒子當前 人看,前人兒子也當之無愧認定自己是前人的資格才會接受這樣的邀請。

財產可以繼承,道業不能繼承。目前很少人懂得這個道理。前人開創的道業是前人的,不能由兒子繼承。根本理由在道業關係到眾生的慧命,前人兒子沒有德行 與能力擔當許多有形無形的責任,眾生也不會服從這樣的領導。現在這個道場把前人的兒子當前人,這完全是把道業當私人財產看待,把修道的聖業當人情世故在看待。這是一項大偏差。況且這裡也牽涉到三清四正中的聖凡清。兒子是私人關係是私事是凡事,道場的事是公事是聖事。辦聖事按照公事法則,不能把前人的私人關係牽扯進來!這才叫公私分明、聖凡清楚!

當年師尊成道歸空之後,有人認為師尊的兒子繼承天命,形成後來的師尊道,但是偏偏道業不由兒子繼承,而是由上天內定的師母繼承天命,所以後來師母的道業受到民心的歸向道務鴻展,師尊道反而式微了。這就是道業不能繼承的一個證明!

前人兒子86歲年紀雖大,要論道場倫理輩分,他是在最後期才領的點傳師命,輩分最小,根本不具備任何資格來稱老大當前人的角色。以道場倫理來看,昨天安座典禮由他擔任是不合禮法的!

前人兒子不明道理被拱為前人不知推卻,妄自尊大膽敢承當這樣的責任,不是無知就是狂妄。我當然寧可相信他是無知而不是狂妄。

如果前人兒子明理的話,當有人來邀請他擔任這種角色的時候,他會曉以大義說:「道業沒有繼承,我雖然是前人兒子但不是前人,不能擔任這個角色,這個角色由我去做會落人話柄說我以前人的姿態去做這事。你自個兒安座就好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前人兒子的人格與智慧就被大大地肯定了,同時別人也受他教誨 。

有一種謬說說曹經理是韓老前人直接提拔的所以他的輩分比較高。這又根據哪裡? 哪一條佛規有這樣規定的?不管是誰提拔的,輩分都一樣。許多事情從旁的事例去引證就能簡單看出其中的道理。如果韓老前人提拔的點傳師的輩分比較高,韓老前人歸空之前有提拔他身邊的一些人員當點傳師,那麼這些點傳師有比別的前人提拔的點傳師輩分有比較高嗎? 當然沒有! 那為何天元道場比較特別?

一個年邁的人在道場修辦精神可嘉,但是其不明真理,所做的事多謬誤,像前人兒子這樣的人活得越老所造罪愆越多,自己卻以為是在行功積德,這事讓人尋味,也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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